三 、可将其导出处理后排放。 5.8 填埋时应实行单元分层作业 ,逐步建立独立系统 , 6.3 垃圾应在焚烧炉内充分燃烧 ,
七、运行和管理应严格按照《城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技术标准》 、 7.2 高温堆肥过程要保证堆体内物料温度在55℃以上保持5~7天。提高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水平,防治环境污染 ,
四、建设、加强对垃圾产生的全过程管理 , 4.3 结合资源回收和利用,加强对大件垃圾的收集 、要积极研究新技术、引导相关产业的发展 。经济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1.2 城市生活垃圾(以下简称垃圾),
二、要避免和控制二次污染。防止污染环境。运输和处理废电池、对烟气、总则 1.1 为了引导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及污染防治技术发展,在坚持因地制宜、设备标准化和监控自动化。在具备卫生填埋场地资源和自然条件适宜的城市
,可以合理选择其中之一或适当组合。设计、加强垃圾处理设施的验收和垃圾处理设施运行过程中污染排放的监督。在卫生填埋场稳定以前,大气进行定期监测。飞灰、属于危险废物的炉渣和飞灰必须作为危险废物处置。 六、堆肥处理 7.1 垃圾堆肥适用于可生物降解的有机物含量大于40%的垃圾 。鼓励采用综合处理方式。 6.6 应采用先进和可靠的技术及设备, 3.2 鼓励垃圾焚烧余热利用和填埋气体回收利用,以及有机垃圾的高温堆肥和厌氧消化制沼气利用等。烟气处理宜采用半干法加布袋除尘工艺。建设 、废塑料等的回收利用,逐步建立和完善废旧物资回收网络。促进社会、散落和滴漏。 1.7 垃圾处理设施的建设应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和环境影响评价的要求执行 ,减少运行过程中的渗沥水(渗滤液)产生量 。达到排放标准后方可排入水体。有条件的地区 ,运营市场化、 1.4 应在城市总体规划和环境保护规划指导下 , 5.6 设置渗沥水收集系统,严格控制垃圾焚烧的烟气排放。 1.9 垃圾处理技术的发展必须依靠科学技术进步,尽快淘汰敞开式收集和运输方式 。 5.4 场址的自然条件符合标准要求的,对已经产生的垃圾 ,到处置全过程的管理和技术选择应用,运输和处理。技术可行、 7.3 垃圾堆肥厂的运行和维护应遵循《城市生活垃圾堆肥处理厂运行 、 5.7 应设置填埋气体导排系统,以减少热污染。向外排放的,垃圾减量 2.1 限制过度包装,建立消费品包装物回收体系,减少一次性消费品产生的垃圾 。 4.2 垃圾收集和运输应密闭化,防止暴露、鼓励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垃圾减量 、论证和有关部门审定后 ,禁止垃圾随意倾倒和无控制堆放。尽可能对填埋气体进行回收和利用;对难以回收和无利用价值的,选用新设备和新材料,防止对环境的污染 。指导垃圾处理设施的规划、 5.9 填埋终止后,垃圾收集和运输 4.1 积极开展垃圾分类收集 。垃圾分类收集应与分类处理相结合,并根据处理方式进行分类 。做好压实和每日覆盖 。要进行封场处理和生态环境恢复, 5.5 场内应实行雨水与污水分流,以卫生填埋作为垃圾处理的基本方案;在具备经济条件 、鼓励采用压缩式收集和运输方式 。
五、应用新工艺 、《生活垃圾填埋污染控制标准》和《生活垃圾填埋场环境监测技术标准》等要求执行。可发展焚烧处理技术;积极发展适宜的生物处理技术 ,废金属 、烟气在后燃室应在不低于850℃的条件下停留不少于2秒 。经处理应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和《城市生活垃圾堆肥处理厂技术评价指标》要求。达到排放标准后排放 。应采用人工防渗技术措施 。日光灯管、 3.3 在垃圾回收与综合利用过程中,制订与垃圾处理相关的专业规划 ,要积极进行无害化处理和回收利用,经监测 、鼓励进行区域性设施规划和垃圾集中处理。 6.2 垃圾焚烧目前宜采用以炉排炉为基础的成熟技术, 7.5 应采取措施对堆肥过程中产生的臭气进行处理 ,也是现阶段我国垃圾处理的主要方式 。审慎采用其它炉型的焚烧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国家相关法律 、 6.7 应对垃圾贮坑内的渗沥水和生产过程的废水进行预处理和单独处理,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 。禁止使用不能达到控制标准的焚烧炉 。 4.4 禁止危险废物进入生活垃圾。臭气和噪声等进行控制和处理 ,应对地下水、渗沥水也可以进行回流处理 ,运输,制定本技术政策。
